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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检测的相关规定

2023-11-20 05:05:44    339次浏览

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防灾灭火的作用,确保建筑消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1996第30号令关于《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和公通字1996第21号文《关于加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建立了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检测制度。

一、受检方应事先约定检测的内容、时间和面积,并签订《检测约定书》。

二、受检方应提供相关资料,如图纸、验收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隐蔽工程记录等。

三、检测方原则上不操作受检设施,必要时需在受检方相关人员配合下进行。

四、受检方对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可现场复测,确认后在检测记录上签字。

五、检测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被浏览过 2340442 次    版权所有:深圳市鸿安消防设计工程有限公司(ID:10553538) 技术支持:李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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